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,广德、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管局,省局机关各处室、直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微信信息的采集、审核、发布工作,保证政务微信信息发布的连续性,结合我局实际,研究制定了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微信运行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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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6年6月12日